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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审:许可机关在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评审,对申请单位的管理体系、技术能力、设备设施、人员资质、产品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出具评审报告,并提出评审意见。
锅炉特种设备许可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锅炉制造许可证:适用于锅炉的生产制造企业。
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适用于从事锅炉安装、改造和维修的单位。
2.申请条件
申请锅炉特种设备许可证的企业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合法注册:企业需具备合法的法人资格,注册为独立的企业。
技术力量:符合要求的技术人员,包括持证的工程师和技工,能够满足锅炉的制造、安装或维修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需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如ISO 9001等认证,以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安全管理制需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锅炉设备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生产设施:制造单位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安装和维修单位需具备相应的工具和设备。
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包含设计能力。根据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设计许可纳入制造许可,并在制造许可证上注明。这意味着具备压力容器制造资质的企业已经具备了设计本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的能力,无需单独取得设计许可。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维修的单位需要取得相应的资格许可。具体条件包括:
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有与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有与安装改造维修设备相适应的场地、设备、检测手段;
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有与安装改造维修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并能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