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 国家按照分类监 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 事生产活动:
( 1 ) 有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 2) 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
( 3 ) 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
1. 申请材料名称
(1 )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新申请
①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申请书 ( 网上填写)
② 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无法在线校验时)
③ 申请书中的 “申请许可项目表”,经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签字,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④ 公司法人书面授权文件 (分公司单独申请的)
因特殊情况不能实施网上申请的,可以提交书面申请 ( 申请书 一式三份) ,并且附前款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
( 2 )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增项
①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申请书 ( 网上填写)
② 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无法在线校验时)
③ 申请书中的 “申请许可项目表”,经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签字,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④ 公司法人书面授权文件 (分公司单独申请的)
⑤ 原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无法在线校验时)
⑥ 未及时提出换证申请的,需提供说明理由。
因特殊情况不能实施网上申请的,可以提交书面申请 ( 申请书一 式三份) ,并且附前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
( 3 )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升级
①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申请书 ( 网上填写)
② 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无法在线校验时)
③ 申请书中的 “申请许可项目表”,经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签字,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④ 公司法人书面授权文件 (分公司单独申请的) 53
⑤ 原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无法在线校验时)
⑥ 未及时提出换证申请的,需提供说明理由。
因特殊情况不能实施网上申请的,可以提交书面申请 ( 申请书 一式三份) ,并且附前款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
判定方法
标准详细列出了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条件,涵盖了未取得许可生产、事故后未检查、未经监督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等情形。特别指出,对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设备,若存在定期检验不合格、安全装置缺失或失效等问题,均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承压类安全附件(安全阀、爆破片、紧急切断阀、气瓶瓶阀等)也纳入对应主体设备当中。
起重机械
5.7 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起重机械,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5.7.1 未经监督检验或首次检验。
5.7.2 监督检验、首次检验或定期检验(含复检)结论为“不合格”。
5.7.3 急停开关缺失或失效。
5.7.4 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防坠安全器、超载检测装置缺失。
5.7.5 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防坠安全器、超载检测装置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