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 服务对象类型:企业法人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是
3.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4.许可证件名称: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5. 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电梯
5.6 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电梯,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5.6.1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
5.6.2 乘客与载货电梯门防夹装置失效。
5.6.3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紧急停止开关缺失或失效。
5.6.4 乘客与载货电梯门锁安全回路被短接。
5.6.5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小于 400mm 时,未按要求装设防护挡板。
起重机械
5.7 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起重机械,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5.7.1 未经监督检验或首次检验。
5.7.2 监督检验、首次检验或定期检验(含复检)结论为“不合格”。
5.7.3 急停开关缺失或失效。
5.7.4 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防坠安全器、超载检测装置缺失。
5.7.5 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防坠安全器、超载检测装置失效。
大型游乐设施
5.9 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大型游乐设施,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5.9.1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5.9.2 安全带、安全压杠和安全档杆等乘客束缚装置缺失。
5.9.3 座舱舱门锁紧装置缺失。
5.9.4 制动装置、限位装置、防碰撞及缓冲装置、止逆行装置、限速装置、座舱安全保护装置缺
失或失效,或乘客束缚装置失效。
5.9.5 主要受力部件、重要焊缝及重要螺栓出现裂纹、严重变形等超标缺陷。